房屋遗产继承的程序如下: 一、办理房产遗产公证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继承公证需要材料: (1)到被继承人户籍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若材料准备齐全,一般一个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拿到公证文书一般一个星期左右,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等。
1.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2.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
1、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遗嘱、房产证等需要的材料。待审验通过后,如符合登记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可以。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的标的为房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法定继承,那么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证处的公证书,具体是指各方当事人同意遗产继承方案的公证文书、各方当事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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