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聘用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确认条件。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或就读。未满16周岁但是到合肥来准备住上6个月,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也可以办理居住证。
携身份证、居住满半年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如需要调查核实的,在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