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本分户的条件,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同意分户的书面意见等;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
公民户口性质(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九款中要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的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分户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居住,也就是说分户人必须有能居住的地方,也就是独立的房屋;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生活,在经济上独立,不依靠父母,自己能够养活自己。
土地征收并不必然改变农民的户籍性质,当然,如果因征地而失地或者人均耕地量已低于当地的规定标准,政府可以变更相关农民的户籍。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非农和农业户口都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
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集体收益分配权。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家将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养老保险。户口迁移。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
《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户主页中,“户别”那一栏注明“农业家庭户口”即是农业户口;注明“非农业家庭户口”即是非农业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方的左侧或右侧也会明显注明“农业家庭户口”或“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村户口分户能继承土地。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耕地和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虽然子女已分户,但是和父母还是子女关系,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土地。在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的承包地是国家分给村集体的,户口迁出村集体,自然不能享有农村的承包地。虽然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要经过三分之二的村集体成员表决同意,迁出人员可暂时耕种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