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期限已过,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申报的程序:1、工伤发生后十五日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提交相应的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相应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报工伤的流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于60天内作出认定决定。
1、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工伤申报的流程: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不具备正当理由的,不得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超期可以找单位赔偿。工伤认定单位办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单位不办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等,具体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咨询。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申报受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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