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因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
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劳动者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3、有相关的医疗诊断鉴定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用人单位情况;3、《工伤认定申请表》;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申请工伤鉴定的资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2、《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3、《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1、《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2、《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3、《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