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如果符合以下几点是有效的:(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评估的方法有:1、按照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2、按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3、按照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4、按照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确定;5、按照审计、评估机构作出的价格确定。
对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时的主观状态和具体情势来具体分析。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的话,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股权质押期限届满,债权还没有消灭的,质押继续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看情况。可能存在以下情形:1、协议双方恶意串通为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而签订协议的,可请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2、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明知股权质押的情况下签协议,且约定若在约定条件下股权质押解除后再履行合同,该协议不违反规定,应认定为有效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当股权质押期限届满,但是债权还没有消灭的,质押继续有效。
没有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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