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纠纷由被拖欠方负责举证。因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工程款拖欠纠纷由被拖欠方负责举证。因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拖欠工程款停工损失由建设方承担。建设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的,建设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事故,是指工程结构因自身缺陷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破坏,无法继续完成其预定功能,或者对邻近建筑物和环境造成危害的事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对性原则,转让合同双方之间的约定,只能约束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与义务。
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一般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承担工程量风险,承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工程量清单存在错漏时,承包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答疑,要求更正。招标代理机构拒不更正的,可以向造价管理机构反映。
建筑工程主体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若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验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