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申请材料:①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②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等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到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需要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和小孩的相关料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等材料。
申报出生户口登记需要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材料办理。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户籍本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