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在离婚后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很常见,但这种情况是可以解决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就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再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维权。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协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