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承租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的费用,承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书,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房屋征收过程中临时建筑是否有补偿分两种情形:1、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2、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过程中需要依法申请才能进行强制拆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可以选择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系,也可以要求房主在房屋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拆迁人就必须对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原承租人承租,只是必须与被拆迁人即原房主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租赁房屋应当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货币或房产调换的补偿方式,二是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说,拆迁租赁房屋涉及补偿安置和解除合同两个法律关系。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期间虽然因征地拆迁的发生造成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但并不影响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合同效力的变动,故承租人依然可以通过与房屋所有权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款项进行合理的分配。
公租房拆迁时因为涉及承租人安置问题,目前法律还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属于政策调控范畴。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一般是由承租人出钱将被拆迁房屋购买下来,按拆迁政策取得全部拆迁补偿利益。但如果承租人不愿意出钱购买被拆迁房屋,公房产权单位可以调换房屋,给承租人另行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利益全部归公房产权单位。私房承租人在拆迁中,按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律师建议:政府和产权单位、承租人三方协商补偿方案时,承租人可以抓住这个协商机会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