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程序如下:1、申请。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3、离婚冷静期。满足离婚条件的,需要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之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4、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中包括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审查;3、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审核文件;颁发离婚证。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等程序。
1、离婚有调解环节。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写离婚起诉状,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写明诉讼请求,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1)调解开始,调解开始前,负责调解的审判员告知当事人; (2)调解进行,在调解的过程中,针对双方的矛盾和相关证据事实,审判员依法进行调解; (3)调解结束,调解结束达成意见的,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