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如果是没有结婚的妈妈还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如果是领养的那么要带相应的领养证;双方还要在当地户籍的相关机构,领取相应的生育证明;到产妇生育的地点领取宝宝的出生证。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办理条件: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以及符合二胎政策规定条件的夫妻,可办理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
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确认盖章;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