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没有行政强拆的权力,它只是村民自治组织,所以村委会没有实际的权力进行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注意相关细节的处理,如果被村委会进行强拆了。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非法侵害,被拆迁人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来。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农村拆迁村委会无权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村委会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不得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自行组织征地事宜。
村委会有权收卫生费,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一般是一年一扣,用村里分红支出),并统一使用。
村委会未向任何部门申报,也没有得到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决定通过本村村民集资的形式自行开采地下矿产,与法相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相关法律指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等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村委会不能签订拆迁协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归被拆迁人所有的,所以村委会是没有权代表被拆迁人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该由被拆迁人自己签订。
村委员并不是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土地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村民委员会有权调解本村村民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调解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依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