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等。
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置户允许出售的可以买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买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是否能买卖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的。
农村安置房在有产权证的情形下,可以买卖。但是一般农村安置房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买卖。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对象获得的安置房指标是国家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所作的补偿,具有专属性质,依法不能转让。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就可以买卖。但安置房买卖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只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
看具体情况,取得的安置房有房产证且没有特定的期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且不合法禁止该房屋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的,只有拥有完整产权可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办不了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符合法定条件是有效的,具体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其他法定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