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才引进安置政策,户口可在一个月左右转到苏州。申请条件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位的留学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男性四十岁以下,女性三十五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苏州市毕业生、本科生、大专生和毕业生,可以在当地落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1、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已办理居住证的;2、在市辖区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或连续经商满2年,可互补叠加),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等。
1、广州户口居民限购2套;2、广州户口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3、非广州户口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限购1套;4、增城、从化半限购(非广州户口在增城从化限购一套房);5、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政策。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在迁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产证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有合法住所的证件。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条件如下:出生婴儿落户;收养儿童落户;居住五年以上人员落户;外地作家和文艺工作者落户;急需人才(调工、调干)落户;外地人购房落户;发明专利者落户;特殊技术工种落户;具有学士学位以上职称者落户;高级技师落户。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申报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