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规定具体如下: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2、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6、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7、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8、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云南产假在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延长60天,所以云南产假一共是15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
现在全国29省明确陪产的假期限了,数据显示出最短的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同时也是明确休假期间多数地区明确工资奖金照发。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
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故现役军人婚假最长期限为10天,包括婚假3天和晚婚假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